誤區一B超檢查越早越好
實際上,懷孕18 周以內的孕婦最好不要做B超,尤其是在懷孕早期(特殊情況例外,例如對懷孕早期陰道見紅者,需做B超檢查以確定胚胎是否存活,能否繼續妊娠,有無異常妊娠或葡萄胎等)。因為孕2個月內若過多做B超,可使胚胎細胞分裂與人腦成形受到影響。孕4個月時,骨骼開始發育;5個月時,胎心發育尚不完善;6個月時,所有臟器發育均不完善。過多做B超,會抑制胎兒生長髮育,發生畸胎或死胎。當時若是懷疑有畸胎者,則屬例外。
B超檢查時間,一般是在孕6個月以後。
誤區二B超檢查多多益善
孕婦不宜過多做B超。一項調查顯示,在懷孕期間做過5次以上B超檢查的孕婦與已做過3次B超檢查的孕婦作了比較後發現,前者對胎兒生長髮育的不利影響是後者的兩倍。過多B超檢查對胎兒不利的原因,是因為超聲波可造成大腦一時性的抑制,同時還能抑制女胎的卵巢發育,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胎兒生長髮育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
孕期一般做3次B超。第一次檢查是在孕18~20周,確定單胎還是多胎。第二次檢查是在孕28~30周。此時做B超的目的是排查胎兒是否有體表畸形。最後一次檢查是在孕37~40周,進行臨產前的最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