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家指出,乙肝病毒攜帶者懷孕生孩子是要看患者自身的情況,生孩子要選擇好的時機,否則容易造成嬰兒的感染,更加重乙肝病毒攜帶者孕婦的病情。
2、如果在懷孕後方查出為乙肝病毒攜帶者,如肝功能不正常和(或)HBV-DNA陽性時,應考慮終止妊娠,待治癒後再要孩子,以免對孕婦和孩子都帶來較大的風險。
如肝功能正常則可以考慮繼續妊娠,但是如果HBV-DNA陽性時,會有較高傳染給孩子的風險。
3、夫妻一方或雙方是乙肝病毒攜帶者,HBV-DNA陽性或肝功能異常時,說明病毒複製活躍,病情處於活動期,傳染性較大,這種情況下是不適合懷孕的。
尤其是在肝功能異常時,懷孕中後期或生小孩時可能給孕婦帶來生命危險。因此,肝功能異常者必須經治療使肝功能正常,且HBV-DNA轉陰後再考慮懷孕。
4、男方為病毒攜帶者時,如果肝功能正常、HBV-DNA陰性時,女方應該在注射乙肝奇妙且產生有效抵抗力後才考慮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