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輕度妊娠嘔吐者
一般不需特殊治療,但需瞭解患者對妊娠有無思想顧慮,注意其精神狀態,多予精神鼓勵。應根據病人的喜好給予易消化的食物,並分次進食,避免高脂肪的食物。維生素B1、B6、C以及小劑量鎮靜劑對於一般症狀有一定效果。
2.嚴重嘔吐或伴有脫水、酮尿症者
需住院治療,在住院24小時內應予禁食,靜脈滴注5%~10%葡萄糖液及林格氏溶液,但需根據病人體重酌情增減。另外需按化驗所測血鉀、血鈉情況決定補充電解質的劑量。貧血較重或營養很差者,也可輸血或靜脈滴注必需氨基酸,以補充能量。在治療期間必須定時化驗血清電解質及CO2-CP等,以利觀察治療效果。一般在治療24~48小時後,尿量多增加,症狀緩解。同時應逐漸開始少量多次進流質食物,而後可漸停靜脈補液。少數病例經保守治療無效時可加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氫化可的松,再加入5%葡萄糖靜脈緩滴,常可收到良好效果。
3.經積極治療仍無效者
如有下列情況,當予治療性流產。①持續黃疸;②持續出現蛋白尿;③有多發性神經炎及神經性體徵;④體溫持續在38℃以上臥床情況下,心率在110以上;⑤伴有精神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