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用口服避孕藥方法避孕,是我國生育年齡婦女較常用方法之一。但是,如果選擇藥物或使用方法不當或對其副作用不了解,不但達不到避孕目的,反而可能招來一些疾病,得不償失,為此,把一些用藥注意事項告誡大家:
1、選擇這種方法避孕之前,應該找醫生做健康檢查,凡是有急、慢性肝病、心臟病、腎病、高血壓、乳腺增生症、乳腺癌、子宮腫瘤、血液病和血栓性疾病者最好不用或按醫生意見慎用。
2、用藥方法必須按醫生規定要求服用,不得隨意改變時間和劑量,不得漏服,如果漏服,次日晨加服1次。
3、根據自己情況,請醫生幫助選擇一種適合自己特點的口服避孕藥,一般不要隨便更換。
4、應定期做健康檢查,尤其注意肝功能變化,如果連續3個月不來月經,應立即停藥,請醫生診治。
5、當你患病需要用胍乙啶、胰島素、巴比妥、苯巴比妥藥時,這些藥可能影響避孕效果,應改用其他方法避孕。
6、服藥過程發生不規則出血,稱為突破性出血,多數發生在漏服藥以後,也有少數人雖未漏服也可發生。若在月經前半期出血,多為雌激素不足,可每晚加服炔雌醇0.005—0.015毫克,至第22日停藥。若在月經的後半期出血,多為孕激素不足,可每晚加服安宮黃體酮4毫克至第22日停藥。若出血量似月經量,即停藥,於出血第5日起開始下週期用藥。
7、欲想懷孕,受孕時間最好在停藥5—6個月,在這個期間最好用避孕套避孕。
8、口服長效避孕藥,不可突然停藥,要想停藥時,應在月經週期第5日起服短效避孕藥,連續3個月,作為停用長效避孕藥的過渡。
9、放藥品抽屜或衣櫃要上鎖,以防孩子當糖果誤服。不要和其他藥品混放,以免拿錯。
10、哺乳期不宜服用,可抑制乳汁分泌,產後未滿半年或月經來潮前,不宜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