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
第三條 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徵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所謂計生罰款其實就是指社會撫養費。凡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按規定都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
農村戶口的社會撫養費是以當地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徵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考慮當事人的違法情節(二胎三胎有別),決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