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心臟病可分成兩大類。第一類為原先存在的心臟病,以風溼性及先天性心臟病居多,高血壓性心臟病、二尖瓣脫垂和肥厚型心臟病少見。第二類系由妊娠誘發的心臟病,如妊高徵心臟病、圍生期心臟病。
【診斷】
若孕前即知患有器質性心臟病,當然不存在診斷問題,但有些患者可無自覺症狀而不就醫。由妊娠引起的一系列心血管系統的功能改變,可導致心悸、氣急、水腫等症狀,也可伴有心臟輕度增大、心臟雜音等體徵以及x線、心電圖改變,從而增加心臟診斷困難。不過,若發現下列異常,應考慮存在器質性心臟病。
1.ⅲ級以上、粗糙的收縮期雜音。
2. 舒張期雜音。
3. 嚴重的心律失常,如心房顫動或撲動、房室傳導阻滯等。
4.x線攝片示心影明顯擴大,尤其個別心房或心室明顯擴大。
5.超聲心動圖顯示心瓣膜、心房和心室病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