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程開始即應給抗生素,積極防治感染。每日4次測體溫,勤數脈搏和呼吸。
2)、使產婦安靜休息,可給少量鎮靜劑,間斷吸氧,預防心衰和胎兒宮內窘迫。
3)、如無剖宮產指徵,可經陰道分娩,但應儘量縮短產程。可行會陰側切術、產鉗術等。嚴密觀察心功能情況。因產程延長可加重心臟負擔,故可適當放寬剖宮產指徵。以硬膜外麻醉為宜。如發生心衰,須積極控制心衰後再 行剖宮產術。
4)、胎兒娩出後腹部放置沙袋加壓,防止腹壓驟然降低發生心衰,並立即肌注嗎啡0.01克或苯巴比妥鈉0.2克。如產後出血超過300毫升,肌注催產素10~20單位。需輸血輸液時,應注意速度勿過快。
5)、產褥期產婦應充分休息。嚴密觀察體溫、脈搏、心率、血壓及陰道出血情況。警惕心衰及感染。繼用抗生素。絕育術應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