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行孕前檢查。顯性梅毒通過病史、體徵即可診斷;潛伏期梅毒只有通過化驗檢查方能確診。而潛伏期梅毒是導致妊娠梅毒發生的主要原因。所以,育齡婦女在計劃懷孕前應進行梅毒血清學檢查。如果發現自己感染了梅毒,應暫緩懷孕,先進行系統治療。同時,應對配偶進行檢查,並在醫生指導下決定懷孕時間。
2、嚴格執行婚前梅毒血清學檢查,以避免婚後懷孕期才被發現患梅毒。對已接受抗梅毒治療已愈的婦女,要囑其在妊娠期進行復查、復治。
3、在妊娠3個月內進行篩查和驅梅治療。如孕婦被確診感染了梅毒,最好是選擇流產;也可在醫生指導下,進行充分的驅梅治療。因為在妊娠16周前,胎兒的營養是由絨毛膜供給的,絨毛膜由兩層細胞組成,梅毒螺旋體不易穿過。到懷孕16周後,由於胎盤中的滋養層細胞逐漸萎縮,胎兒的營養供給已由胎盤代替,此時梅毒螺旋體可以順利通過胎盤並進入胎兒體內。無論妊娠前是否進行過治療,為了確保孕婦體內的梅毒螺旋體已無致病性,患者妊娠後均應再次進行充分的治療。
4、如果在妊娠第6個月才發現患有梅毒,當即給於普魯卡因青黴素G1個療程,到產後3個月內應再補治1療程。
充分認識孕婦梅毒的危害,避免後代發生先天梅毒,儘早查出,及時治療和長期預防,保證下一代的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