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PVDC保鮮袋相對比較安全,PE主要用於水果、蔬菜等的包裝,PVDC主要用於一些熟食、火腿等的包裝。而PVC保鮮袋雖然被廣泛用於食品、蔬菜等的外包裝,但對人體有一定的潛在危害。
其危害主要來源於兩個方面:一是產品中氯乙烯單體殘留量(氯乙烯對人體的安全限量標準為小於1mg/kg),二是加工過程中使用的加工助劑的種類及含量。PVC中有兩種物質具致癌可能性,一是VCM(氯乙烯單體),一是DEHA(增塑劑),如果VCM的成分在1PPM(百萬分之一)的範圍內是無毒的,如果超標就有致癌的可能性;,而增塑劑在高溫下會釋放出來並對人體有害。因此,國家質檢總局2005年嚴禁生產PVC的企業使用增塑劑,並且禁止使用PVC保鮮袋包裝肉類、熟食、豆腐等可以直接食用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