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羊水檢查在懷孕的第15~16周施行最合適,其步驟如下:
1、抽羊水前先檢查
在正式抽取羊水之前,醫師先幫孕婦做超音波檢查,決定胎兒大小、懷孕週數、胎兒位置及胎兒數目
2、抽羊水的過程
(1)找出最適合下針的位置
(2)為孕婦消毒皮膚
(3)在孕婦的肚皮上鋪上無菌單
(4)以20或22號脊椎穿刺針在超音波的引導下,逐步刺入之前選定好的羊膜腔內
(5)確定脊椎穿刺針已在羊膜腔內,開始以負壓將羊水抽出
(6)前面2毫升的羊水必須丟棄(怕引起母源細胞汙染)
(7)大約抽出20毫升的羊水
(8)將穿刺針的內管置回
(9)回抽整支穿刺針
(10)在肚皮的針孔上貼上繃帶
3、完成羊水檢查
請孕婦在羊水檢查室外稍坐休息10分鐘,若無不適就可以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