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是一個國家的公民出入本國國境和到國外旅行或居留時, 由本國發給的一種證明該公民國籍和身份的合法證件。 護照一詞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證的意思。也就是說, 護照是公民旅行通過各國國際 口岸的一種通行證明。所以,世界上一些國家通常也頒發代替護照的通行證件。
各國頒發的護照種類不盡相同。中國的護照分為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和普通護照,普通護照又分因公普通護照和因私普通護照。
外交護照主要發給副部長、副省長等以上的中國政府官員,黨、政、軍等重要代表團正、 副團長以及外交官員、領事官員及其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外交信使等。
公務護照主要發給中國各級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和駐聯合國組織系統及其有關專門機構的工作人員及其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因公普通護照主要發給中國國營企業、事業單位出國從事經濟、貿易、文化、體育、衛生、科學技術交流等公務活動的人員、公派留學、進修人員、訪問學者及公派出國從事勞務的人員等。
因私普通護照發給定居、探親、訪友、繼承遺產、自費留學、就業、旅遊和其它因私人事務出國和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
護照通常都包含簽發國的聲明,向其它所有國家表明持有人為該國公民身份,並且請求允許其過境,同時享有國際法所規定的待遇。中國護照裡的聲明先用中文寫出,接著用英文表述。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內的聲明如下: 普通護照內首頁均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請各國軍政機關對持照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