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護照為重要身份證件,持照人應妥為保存、使用,不得塗改、轉讓、故意損毀。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非法扣押。
二、本護照的簽發、換髮、補發和加註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或公安部委託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中國駐外使館、領館或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辦理。
三、本護照遺失或被盜,在國內應立即向當地或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告;在國外應立即向當地或附近的中國駐外使館、領館或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報告。
四、短期出國的公民在國外發生護照遺失、被盜等情形,應向中國駐外使館、領館或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