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與簽證是兩個不同概念,但護照與簽證又不可分割。持有護照者只有在護照上辦妥簽證,才能達到能夠出入境的目的。也就是說沒有護照,公民則不能申領簽證;沒有簽證,持照者不能被允許進入一國國境(免辦簽證的除外)。人們常把護照與簽證並提,還有另外一種情況,即因為簽證一般就簽在護照上,簽證同護照一般都是相對應的,即對外交護照的持有者簽發公務簽證等等。但也有例外,如在特殊情況下為公務護照持有者簽發外交簽證或反之等等。特殊情況下護照與簽證是可以分離的。另紙簽證是護照與簽證分離的形式,但簽證仍未能完全擺脫與護照的依存關係,在做另紙簽證時,在簽證下方還要註明"本簽證須與某號護照同時使用。
護照:是一個主權國家發給本國公民有以出入國境和國外旅行、居住的身份證明與國籍證明。持照人享有護照頒發國的外交保護。護照是一種官方的證明文件,一般由主權國家頒發,不是主權國家原則是不能頒發護照。我國頒發護照的機關是外交部和公安部及其授權的地方外事部門、公安部門。
簽證:是一個主權國家發給本國公民或外國人出入經過其國境的許可證明,和護照同時使用。只有護照而沒有簽證,除有特殊規定或協議以外,一般是不能離開本國國境和前往他國的。簽證一般做在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證件上。有的發另紙簽證,但該簽證必須與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證件同時使用。各國的簽證機關,在國外,是本國駐外國的大使館、領事館:在國內是移民部門或出入境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