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臨時身份證辦理地點: 公民用於辦理乘飛機車船手續,急需申辦臨時身份證的應向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並交驗證明證件後,由派出所開具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公安分(縣)局戶籍接待室辦理。
2、公民辦理臨時身份證時需要交驗的手續: 公民辦理臨時身份證應向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並交驗以下證明證件:
(1)本人居民戶口簿;
(2)單位或所在街道、鄉鎮出具證明;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經常戴眼鏡的公民應交戴眼鏡的照片)。
居民身份證像片標準:照片規格 32mm*22mm (一英寸) 頭部寬度:約為18mm。頭部兩側距相片左右兩邊各為2mm。 頭部長度:約為26mm。頭頂髮際距相片上邊1mm,下頜距相片下邊5mm。
3、公民辦理臨時身份證的收費標準: 臨時身份證工本費:每證10元。
4、公民辦理臨時身份證的製作時間: 公民申領臨時身份證由派出所出具證明,到公安分(縣)局當即辦理。
5、公民辦理臨時身份證的領取方式: 到公民戶口所在地公安分(縣)局戶籍接待室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