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3-08-31 22:02

  糖篩正常值

  50g糖尿病篩查結果正常值≤7.8mmol/L

  若超出正常值,則表示糖尿病篩查異常,需進一步進行葡萄糖耐量試驗。

  糖耐量試驗結果正常值如下,

  空腹血糖≤5.6mmol/L

  1 小時血糖≤10.3 mmol/L

  2 小時血糖≤8.6 mmol/L

  3 小時血糖≤6.7 mmol/L

  有2項或2項以上達到或超過正常值,則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僅1項高於正常值,則診斷為糖耐量異常。

  75g糖尿病篩查結果正常值如下,

  空腹血糖≤5.1mmol/L

  1 小時血糖≤10.0 mmol/L

  2 小時血糖≤8.5 mmol/L三項中任何一項的值達到或超過臨界值即可診斷為妊娠糖尿病。

  糖耐正常值

  每個醫院由於使用的儀器、方法和參考的標準不一樣,因此會略有差異,但是正常值基本上就在這個範圍。以醫院提供的參考值為準。

  OGTT結果:

  1、正常糖耐量:空腹血糖<6.1mmol/L;口服葡萄糖30-60min達到高峰,峰值<11.1mmol/L,120min恢復到正常水平,<7.8mmol/L。尿糖均為陰性

  2.糖尿病性糖耐量:空腹血糖濃度≥7.0mmol/L;服糖後血糖急劇升高,峰時後延峰值超過11.1mmol/L,2小時後仍高於正常水平,尿糖常為陽性。其中服糖後2h的血糖水平是最重要的判斷指標。

  3、糖耐量受損(IGT):空腹血糖6.11~7.Ommol/L,2小時後血糖水平:7.8mmol/L ≤ 2h血糖 <11.1mmol/L

  葡萄糖耐量試驗是檢查人體血糖調節機能的一種方法,所以,孕媽一定要做好定期產檢,以及糖耐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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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糖篩和糖耐受是一個東西,都是喝糖水測血糖值,只是叫法不一樣,過去都叫糖篩,因為音和唐篩音字都一樣所以才改叫糖耐,這樣區分比較方便,但是我檢查的時候那張表表上面寫的還是糖篩沒變!
發布於 2023-04-02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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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一:範疇不同 “糖篩”是妊娠期糖尿病篩查的簡稱,糖篩是檢查血糖和血液的一種方法,血糖過高需要降糖。 “糖耐”是糖篩不過關時需要進一步進行檢查時做的。也就是說,先進行糖篩檢查,才能再進行糖耐檢查。 區別二:檢查方法和正常值不同 糖篩查前空腹12小時,將葡萄糖粉50克溶於200ml水中,5分鐘內喝完,喝第一口開始計時,1小時後抽血查血糖,血糖值≥7.8mmol為糖篩查異常,需進一步行糖耐量試驗。
發布於 2023-04-12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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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一:範疇不同 “糖篩”是妊娠期糖尿病篩查的簡稱,糖篩是檢查血糖和血液的一種方法,血糖過高需要降糖。 “糖耐”是糖篩不過關時需要進一步進行檢查時做的。也就是說,先進行糖篩檢查,才能再進行糖耐檢查。 區別二:檢查方法和正常值不同 糖篩查前空腹12小時,將葡萄糖粉50克溶於200ml水中,5分鐘內喝完,喝第一口開始計時,1小時後抽血查血糖,血糖值≥7.8mmol為糖篩查異常,需進一步行糖耐量試驗。
發布於 2023-08-31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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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糖篩 糖篩是指“育齡婦女妊娠期間糖尿病篩查”的簡稱,糖篩高危一般醫生會建議繼續做糖耐檢查,以確診有無妊娠合併糖尿病。妊娠期間糖尿病對孕產婦及胎嬰兒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嚴重者可威脅母嬰的生命安全。 糖篩的方法 一般在孕24~28週期間進行,篩查前空腹12小時,將葡萄糖粉50克溶於200ml水中,5分鐘內喝完,1小時後採血測定血糖,如果你的血糖值&lt;7.8mmol,恭喜你,你的“糖篩”通過了
發布於 2023-08-31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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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一:範疇不同 “糖篩”是妊娠期糖尿病篩查的簡稱,糖篩是檢查血糖和血液的一種方法,血糖過高需要降糖。 “糖耐”是糖篩不過關時需要進一步進行檢查時做的。也就是說,先進行糖篩檢查,才能再進行糖耐檢查。 區別二:檢查方法和正常值不同 糖篩查前空腹12小時,將葡萄糖粉50克溶於200ml水中,5分鐘內喝完,喝第一口開始計時,1小時後抽血查血糖,血糖值≥7.8mmol為糖篩查異常,需進一步行糖耐量試驗。
發布於 2023-09-03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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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克糖篩檢查正常值: 清晨空腹,將50克葡萄糖溶於250ml水中1次服下,隔1小時後測血糖。血糖值小於7.8mmol/L是正常值,如果大約7.8mmol/則表示糖尿病篩查異常,需進一步進糖耐試驗。糖耐試驗即將100克葡萄糖溶於300ml水中,5分鐘內喝完,實驗結果以測靜脈血為準。依據美國國家糖尿病資料組推薦的診斷標準,若進行50g糖篩檢查,血糖超過7.8mmol/L以上,且糖耐空腹血糖5.6m
發布於 2023-07-13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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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腹血糖(fastingbloodglucose,FBG)正常值①一般空腹全血血糖為3.9~6.1毫摩爾/升(70~110毫克/分升),血漿血糖為3.9~6.9毫摩爾/升(70~125毫克/分升)。②空腹全血血糖≥6.7毫摩爾/升(120毫克/分升)、血漿血糖≥7.8毫摩爾/升(140毫克/分升),2次重複測定可診斷為糖尿病。③當空腹全血血糖在5.6毫摩爾/升(100毫克/分升)以上,血漿血糖在
發布於 2023-05-12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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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為糖耐量異常的標準: 若進行50g糖篩檢查,血糖超過7.8mmol/L以上,且糖耐空腹血糖5.6mmol/L、1小時血糖10.3mmol/L、2小時血糖8.6mmol/L、3小時血糖6.7mmol/L,糖耐診斷標準的4項值中,任何一項達到或超過異常時,可診斷為糖耐量異常(IGT)。 判斷為患妊娠糖尿病的標準: 若進行50g糖篩檢查血糖超標,在後續糖耐檢查中檢測數據如有兩項或兩項以上的數值大於
發布於 2023-08-28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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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下列情況時需要做糖篩檢查: 1.孕婦年齡大於35歲,超重或者肥胖,患有高血壓; 2.家族中有糖尿病病史,尤其是父母和兄弟姐妹中有糖尿病病史的情況; 3.曾分娩過巨大兒的孕婦; 4.孕前或孕早期曾有過血糖片噶姘或糖尿病陽性者; 5.有過胎停育史的孕婦。 以下情況下需要做糖耐: 如果糖篩結果為血糖值≥7.8mmol為糖篩查異常,需進一步行糖耐即“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葡萄糖耐量試驗(OG
發布於 2023-08-31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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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為給糖後1/2~1小時血糖濃度迅速上升,2小時後恢復至空腹水平,如果服糖後2小時未降至正常水平,且尿糖陽性,即為糖耐量減低。75克OGCT糖耐量正常值如下:空腹血糖≤5.1mmol/L;1小時血糖≤10.0mmol/L;2小時血糖≤8.5mmol/L。 如果糖耐量試驗服糖後2小時血糖介於7.8至11.1毫摩/升,表明機體糖耐量能力減低,也就是說身體對糖的吸收和利用比正常人差了。糖耐量減低無明
發布於 2023-09-0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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