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平素體健,最近因業務繁忙,頻繁出差,終於不勝旅途勞頓,在到達目的地後不久即出現頭痛、鼻塞、全身不適,自服傷風感冒膠囊、阿莫西林後未好轉,症狀反而加重,伴咳嗽,隨即至鄉醫院就診。醫生給他用氨苄青黴素靜脈點滴後,症狀未見好轉,體溫反而有所上升,遂改用頭孢菌素靜脈點滴,咳嗽好轉,體溫稍降,但很快上升,並感覺胸背部“痤瘡”明顯增多,不得不帶病返回市區。到市級醫院就診時,醫生髮現王先生雖然發熱多日,但精神狀況良好,追問其病史,得知患者起病後曾用過上述幾種抗菌藥,且靜脈用藥後出現發熱,夜間體溫多正常。醫生經檢查,發現其胸背部上的“痤瘡”實際上是藥疹,最後確診王先生反覆發熱的罪魁禍首是抗菌藥本身。醫生遂停用所有抗菌藥,停藥後第二天,王先生體溫降至正常。
其實,張先生患病之初可能僅是由一般病毒引起的傷風感冒,或輕微氣管、支氣管炎,但他反覆使用抗菌藥,結果導致體溫稍降繼而上升不退,這種由藥物引起的發熱,醫學上稱之為藥物熱,屬於藥物不良反應之一。作為具有抗菌消炎作用的抗菌藥,為甚麼本身也會導致患者發熱呢?
抗菌藥對人體來說是“異物”,進入人體內後,可作為抗原引起一系列免疫反應。當患者再次用藥時,可引起各種類型的過敏反應,表現為藥疹、藥物熱等。典型的藥物熱多出現於用藥後的第7~10天,如果以前接觸過相同藥物,則可以在用藥後數小時內出現發熱,個別患者可短至一小時或長達25天。藥物熱的體溫曲線無一定規律,可表現為任何熱型。多數患者僅有發熱而無其他症狀,通常一 般情況良好,即使較長時間發熱,也無慢性病面容,甚至不伴有體溫升高所致的心率加快。少數患者症狀較重,出現頭痛、肌肉關節痠痛、寒戰等。部分患者伴有哮喘發作、血中嗜酸粒細胞增多等過敏症狀,平時有食物或藥物過敏的患者,即過敏體質者更容易發生。
因此,接受抗菌藥物治療的發熱患者,如果在藥物對致病菌具有針對性、劑量充足的前提下,用藥48~72小時後仍然發熱,甚至體溫更高,或者在用藥後體溫一度下降,感染症狀緩解,但不久體溫又明顯升高時,患者不要隨意加大抗菌藥劑量或聯用抗菌藥,應及時去醫院就診,由醫生決定是否加用抗菌藥。如果醫生考慮發熱加重是由抗菌藥引起的,只要停用抗菌藥,大多數患者的體溫在24~48小時內恢復正常。
針對抗菌藥引起的藥物熱,除停用抗菌藥外,醫生還會通過補液加快藥物排洩,對病情嚴重的患者應用腎上腺糖皮質激素,對高熱或超高熱的患者同時應用物理降溫,但對酒精過敏者禁用酒精擦浴,禁用酒精做溶劑的氫化可的松。
預防抗菌藥引起的藥物熱,最好的辦法是不濫用抗菌藥,因為任何一種抗菌藥都可能引起藥物熱,尤其是過敏體質者。
另外,曾經發生過藥物熱的患者,以後應避免使用同種、同類抗菌藥,以防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