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大問題:為甚麼胎兒超音波檢查是現今孕婦產檢的一項重要檢查?
胎兒超音波的發展和應用是21世紀才有的,醫界將它視為產科近50年來最大的一項進步,並有“產科醫師第3隻眼”的美譽,超音波有以下2功能。
功能1:非侵入性,可窺得胎兒狀態
過去女人懷孕必須等到生產才知寶寶性別、4肢健全與否。但現今只要透過超音波掃描和探索,就可得知胎兒當下的各種生長狀況及指數,等於是提早掌握寶寶出生的可能資訊,加上它是一種適合孕婦的非侵入性檢查,在安全上較無顧慮,當醫師斷定有必要觀看胎兒狀況時,就可安排超音波檢查,並非每次產檢都需要。
功能2:篩檢異常,為優生保健把關
當孕媽咪妊娠週數到了18~22周時,健保局會給付一次胎兒生長評估篩檢,醫師就是以超音波來評估胎兒重要器官的生長。檢查結果若有重大異常需終止妊娠,必須在24周以前,這是國內優生保健的一項重要措施。數字Talk 雖然超音波可篩檢胎兒是否異常,但也非100%。
據統計:目前透過超音波篩檢查出胎兒構造異常者,約佔所有胎兒器官疾病的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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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音波篩檢只是一種探測方法,以疾病來說它並非最終診斷憑據,就像它無法取代羊膜穿刺,診斷有無唐氏症或其他染色體異常。
2、檢查的敏感度及專一性都有其先天限制,準父母一定要知道:並非所有的胎兒問題均可透過超音波檢查出來。
第二大問題:為甚麼大部份醫師建議在妊娠初、中、後期,各做一次超音波檢查?究竟要檢查甚麼?
胎兒器官成長是進行中的事,每次的超音波檢查只能判讀為:當下檢查時的結果,無法預知或保證下一刻的狀況,以下3次重點檢查,能更提早發現胎兒的異常狀況。
初期
【建議週數】12周前後。
【檢查重點】主要是觀察生命跡象(胎兒心臟),同時確認胎兒是否在媽咪子宮內著床(排除子宮外孕)。臺灣有些女性在懷孕前,未曾求診過婦科,這類女性應同步檢查子宮、卵巢等生殖器官,若有不良狀況也需評估對妊娠的影響。
中期
【建議週數】18~22周之間。
【檢查重點】重點在於評估胎兒主要器官是否有重大異常,屬於孕期常規篩檢,通常進行的是健保給付的胎兒生長評估篩檢。若檢查結果醫師懷疑有問題,才會再與孕婦討論,是否進行其他檢查(例如羊膜穿刺或更進一步的高層次超音波檢查)。
後期
【建議週數】34周之後、生產前。
【檢查重點】視為生產準備。後期檢查的重點不一,要看每位孕媽咪的懷孕狀況,但通常都得評估羊水量、胎位、胎兒大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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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計:人類懷孕有15%的流產機率(含先天、人為等因素),因此妊娠期間,媽咪要按部就班做產檢,並適度照顧自己及寶寶的安全與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