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糖尿病治療儀不能與其它醫用電子儀器,如心腦電圖儀、高頻及微波治療儀等同時使用。
2. 以下幾類人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糖尿病治療儀
a. 體內植入心臟起搏器、電子肺等電子醫療器械的患者
b. 骨折、大出血及有出血傾向性疾病的患者
c. 孕期、哺乳期、產褥期的婦女
3. 糖尿病治療儀嚴禁在體表創傷潰瘍部位選用穴位。選用頭面部穴位時,要嚴格控制強度和時間。
4. 糖尿病治療儀禁止幼兒或無自主表達能力者使用。
5. 糖尿病治療儀使用前應保持治療部位皮膚清潔溼潤,以增加治療強度和療效。
6. 糖尿病治療儀使用時不要用力拉抻治療線,在插拔電極插頭時,要捏住插頭根部。
7. 糖尿病治療儀使用過程中,如要更換電極或更換治療部位,要關斷電源,再行操作。
8. 糖尿病治療儀嚴禁在浴室環境裡使用。
9. 糖尿病治療儀由電池供電時,若長時間不使用儀器,請將電池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