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冠狀動脈供血不足;(2)糖尿病;(3)心絞痛;(4)高血壓;(5)驚厥。
2.藥物對妊娠的影響:美國FDA認為異丙腎上腺素應屬妊娠C類。
3.用藥前後及用藥時應當檢查或監測:使用異丙腎上腺素時應監測血鉀濃度。
4.過多、反覆應用氣霧劑可產生耐受性,此時,不僅腎上腺素β受體激動劑之間有交叉耐受性,而且對內源性腎上腺素能遞質也產生耐受性,使支氣管痙攣加重,療效降低,甚至增加病死率。
5.舌下含服時,宜將藥片嚼碎,含於舌下,否則達不到速效。
6.已有明顯缺氧的哮喘患者,若用量過大,易致心肌耗氧量增加,引起心律失常,甚至可致室性心動過速及心室顫動。
7.氣霧吸入時,應限制吸入的次數和吸入量。
8.霧化吸入在12h內已噴藥3~5次而療效不明顯時,應換藥。
9.異丙腎上腺素可與腎上腺素交替使用,但不能同時應用,交替使用時須待前藥作用消失後才可用後藥。
10.異丙腎上腺素遇酸鹼破壞,忌與氧化物和鹼性物質配伍,否則療效降低。
11.梗阻型肥厚性心肌病、室性心律失常、心肌梗死後機械性梗阻及低血容量患者慎用。支氣管哮喘患者已有明顯缺氧者,用量過大可使心肌耗氧量增加,易致心律失常,甚至室性心動過速及心房顫動。成人心率超過每分鐘120次,兒童心率超過每分鐘140次時,應慎用。
12.使用前宜先補充血容量及糾正酸中毒;用藥期間須進行血壓、心排出量、心電圖及肺楔壓定時或連續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