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禁口服,置於兒童不易拿到處。
2.避免接觸眼睛。
3.塗用一週後症狀無變化,應向醫師諮詢。
4.用後如有燒灼感、瘙癢、紅腫等應停止使用,以清水洗淨,必要時應向醫師諮詢。
5.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1、嚴禁口服,置於兒童不易拿到處。
2.避免接觸眼睛。
3.塗用一週後症狀無變化,應向醫師諮詢。
4.用後如有燒灼感、瘙癢、紅腫等應停止使用,以清水洗淨,必要時應向醫師諮詢。
5.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