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史中孕期可有營養不良,合併有妊高徵、多胎、羊水過多、孕期出血、腎病、心肺疾病、糖尿病或感染等。過去有先天畸形或胎兒宮內生長遲緩分娩史。
2.產前檢查在孕28周後每週測量宮高,連續2次小於正常的第10百分位數,或孕婦體重連續三次不增長者,應懷疑胎兒宮內生長遲緩。
3.B超檢測胎兒的雙頂徑、胸圍、腹圍、股骨長度等指標。
4.NST及OCT檢測可出現胎心異常,如晚期減速及變異減速等,提示胎兒宮內生長遲緩。
5.超聲多普勒胎血流頻譜圖測定胎兒臍動脈的血流速,妊娠後期S/D比值>3為異常。
6.尿雌三醇(E3或E/C比值及胎盤泌乳素(hPL)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