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父遺傳”早已被現代遺傳學否定,科學家至今未找到其存在的確切證據。一些所謂“先父遺傳”的現象其實是顯性與隱性基因的表現。目前,“先父遺傳”被《不列顛百科全書》歸入迷信一類。
專家認為“先父遺傳”是一種謬論。哺乳動物的精子和卵子各有一套染色體,結合而成1個細胞——受精卵,其遺傳物質一半來自父親,另一半來自母親。受孕的過程就是受精卵的不斷分裂,由1個細胞變成2個細胞,再變成4個細胞,這些細胞再分化為各種方向,形成眼、耳、口、鼻、四肢等。
如果孩子具有女子前度男性伴侶的遺傳特點,那麼必定是最初那個細胞——受精卵的遺傳物質發生了改變,而精子是來自男人的,改變的只能是女子的生殖細胞——卵子,外來的遺傳物質只有整合其中才能遺傳給下一代。男人在女子陰道內射精後,大部分精子沒能與卵子結合,很快就溶解了,其蛋白質、碳水化合物、DNA等都會被分解代謝,最終被排洩出體外,無法長期在人體內停留,更無法改變女子的基因。這是因為轉基因是很難自然發生的,需要在實驗室通過複雜技術才能實現。顯然,精子沒有這種侵襲女性細胞的能力,其遺傳物質DNA被分解成基本單元——核苷酸後被人體吸收利用,而不是整段DNA序列被吸收。專家進行類比說:“我們吃了牛肉、羊肉後不會變成牛羊,因為它們的基因不會被整合到人體細胞中。”
退一步來說,即使精子擁有轉基因的能力,也無法實現“先父遺傳”。鄧敏端解釋道,女性的生殖細胞早在她自己還是胎兒的階段就已形成,總數多達數百萬個。直到青春期卵巢功能啟動,月經來潮,卵巢中的卵泡逐漸發育,到了排卵期有一個成熟的卵子與精子結合變成受精卵。如果前度男性伴侶的精液要改變卵子的遺傳物質,就要穿透數百萬個細胞,把它們的遺傳物質全部都改一遍,而這也是不可能的。
有些人覺得子女與老婆的“老相好”相似,就引發疑心和嫉妒心理。專家稱這並不奇怪,畢竟子女與前任男友都屬於同一人種,甚至都是某個地方的人,相似性很容易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