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先父遺傳”?
先父遺傳的英文拼寫“telegony”,指一種認為後代能繼承父母雙方中一方的前任伴侶的特徵的學說。它的核心描述是:非處女的女性所生育的子女表現出此前與她們發生過性行為的男性的部分特徵,越早與該女性發生性行為的男性,對後代子女的影響就越大。
“先父遺傳”是1361年英國“黑太子”愛德華婚姻受到質疑的部分理由。愛德華三世的繼承人和美麗的肯特郡少女瓊結婚了,而瓊曾經結過婚。他們 的後代被認為不完全具有金雀花王朝的血統。叔本華和赫伯特·斯賓塞兩人都認為先父遺傳是可信的,然而它卻被現代基因理論證明是錯誤的。
"先父遺傳"的黃金論證
英國人類學Dr.gossip教授的報告曾說,在女性第一次性行為時,男性五億多的精子進入她的體內,在精液“自溶性”時會釋放出一種遺傳物質 “DNA去氧核糖核酸”和“RNA核糖核酸”,某部份可能被女性子宮內腺所吸收。與此同時,精液中還含有多種“性激素”,這些“性激素”也可能被女性吸 收。這些被吸收的物質會干擾母體內的DNA基因,使女體內的性腺細胞發生變化,從而使以後女體內的卵細胞性狀也會受干擾而變化產生“遺傳變異”,因而產生 “無距離遺傳”的效果。
事實上,這則來自Dr.gossip教授的論斷中所涉及到的各種看起來深奧無比的科學名詞都是硬造出來的。所謂“精液的自溶性”、“子宮內腺”、“無距離遺傳”等完全是編造出來的詞彙以混淆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