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談強迫症之前,先談一下強迫現象:幾乎所有的人可能都經歷過強迫現象:比如有時會有一首歌老在腦海裡響起,或者出門後總在擔心屋門是否忘記鎖了?煤氣是不是沒關好?甚至會因此回家檢查。兒童、少年也會出現強迫現象,比如兒童在馬路上行走時,走4步必須跳1步才能繼續向前走等。可以說人人都可能會有強迫現象,如果一般來說這種強迫現象程度輕微,、持續時間短,不引起嚴重焦慮等情緒障礙的話,就是一種正常的表現。
強迫症是一組以強迫症狀(主要包括強迫觀念和強迫行為)為主要臨床表現的神經症。強迫症在臨床上並不少見,美國的一項調查顯示強迫症患病率大約為1%,1982年我國曾經做過一次12個地區的調查,結果顯示強迫症的患病率為0.3‰。實際上,這個數字遠遠低於實際的患病率。結合臨床實踐,估計國內的強迫症大約有500-1000萬,患病率約為5‰ ~10‰。80%的強迫症在25歲以前發病,男性比女性多。
強迫症在臨床工作中是一個難點,也是一個重點,為甚麼呢?因為雖然從精神疾病的分類中看,強迫症是神經症的一種,屬於輕的精神疾病,但實際上,強迫症的治療比抑鬱症、焦慮症都要困難一些,症狀改善可能比較慢,服藥劑量一般也偏大。如果得不到及時、正確的診斷和治療,會嚴重影響患者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給患者及其家庭都帶來巨大的痛苦和負擔,。我曾經見過一位患者洗手要洗3~4小時,手都被洗破了;還有一位患者出門前要反覆檢查,3個小時都出不去門,為此就整日不出門.可以說強迫症患者非常痛苦,因患強迫症而造成無法工作的患者並不少見,因此我們要高度重視強迫症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