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晉時期最早說的螃蟹和柿子不能同吃,但民國以前沒有食物相剋一說
要弄清螃蟹和柿子究竟能否同吃,先要知道最早說"螃蟹和柿子不能同吃"者是誰?古人為甚麼認為這兩樣食物不能同吃?同吃了會咋樣?除了柿子,還有多少種食物不能和螃蟹同吃?
說螃蟹和柿子不能同吃的古籍有112本,佔我們檢索的241本文獻的46.5%,佔所有相反食對頻次的第4位(前3位依次是蔥/蜜、鱉/莧菜和蔥/棗),可謂大名鼎鼎!這裡還要說一句:起碼在民國以前沒有食物相剋說法,有的是"食物相反",就像中藥配伍有十八反一樣。
螃蟹與柿子同吃導致腹瀉,是典型的急性胃腸炎和食物中毒反應
為何螃蟹和柿子不能同吃?大多數文獻僅羅列現象沒給出理由。古書有記載:"凡物之赤者皆熱,惟蟹與柿性寒,所以二物不宜同食"。食物中顏色偏紅者食性都偏溫熱,如紅棗、紅果,可螃蟹和柿子不同,生的時候是青色的,熟了變色兒了,可食性還是大寒。這個解釋有些"矯情"但說到點兒上了:兩者不宜同食系緣其"個色"而非性皆寒涼而傷脾胃!因為螃蟹除了和柿子不能同食外,還與15種食物相反,這些食物的類型和食性很不一致。
可見,食性並非古人考量食物相反的主要原因。從上述相反食對中"主角"固定、"配角"眾多但頻次偏少的情況分析,明眼人肯定瞧清了:這是螃蟹惹得禍!再從螃蟹與柿子等食物同吃後果來看,導致腹痛洩瀉的記載見諸文獻最早,數量也最多,達46次(宋3次,元0次,明21次,清 22次),佔所有112條記載的41.1%。
從現代醫學角度分析,這是典型的急性胃腸炎和食物中毒反應,且以下消化道反應即腹痛腹瀉為主症,符合細菌性食物中毒和痢疾感染的特點。
空腹單獨吃柿子或螃蟹,也會造成腹痛腹瀉
總之,螃蟹是優質蛋白質食品,還含有各種礦物元素和維生素,自古就屬時令美味;但因富含膽固醇和嘌呤,即使新鮮也不宜多吃。植物性胃石是大量空腹進食富含果膠、鞣酸的食物如柿子、黑棗、山楂、石榴(後兩者食味皆溫)等,在胃酸作用和胃肌機械輾轉下產生凝塊滯留胃中所致。臨床可見上腹部疼痛、噁心嘔吐或吐少量咖啡色血性物,常併發胃潰瘍、幽門梗阻,少見腹痛腹瀉。胃內強酸(pH1.5-2)環境是胃石發生的基礎,高蛋白飲食只是其促發條件之一。
換言之,你即使不就著柿子吃螃蟹、吃完山楂喝牛奶,單獨空腹大量吃頭兩樣兒也可能患胃石症!雖說現實生活中一隻大閘蟹配一大柿子的吃法兒不多見,但如您偏好這口兒,偶爾吃一兩次,只要食材新鮮、烹調得當且脾胃強壯,也不會上吐下瀉乃至中毒身亡。君不知,南京大學鄭集(1900~2010)教授在1935年間,為了破解"食物相剋"謠傳,從180多對"相剋食物"中選取流傳最廣泛的14對在動物實驗後親自試食,其中就有蟹與柿。他不僅以科學為依據充分駁斥了這一與膳食指南倡導食物多樣相悖的謬論,也終以110歲高齡而鑑證長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