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療前要消除口腔內外的一切感染灶。進行全口潔治;拔除無法治癒的病牙;治療仍能保留的齲齒、牙周炎等病牙;拆除口腔內原有的金屬假牙;活動假牙須在放療終止後一段時期再行配戴,以防造成粘膜損傷。
2、放射治療中,對非照射區應用屏障物予以隔離;口腔內發生潰瘍時,局部塗抗生素軟膏,以防感染。在放射治療中應加強對非放射野組織的防護,減少放射性對組織尤其是牙、頷的損傷。
3、放射治療後,一旦發生牙源性炎症,必須進行手術或拔牙時,應儘量減少手術損傷;手術前、後均應使用有效的抗生素,控制繼發感染。在放射治療後,注意口腔清潔,定期檢查,及時充填齲齒,儘量避免在放射治療後3年內拔牙,以免引起放射性頷骨骨髓炎。如必須拔除患牙的,則應盡力減少手術損傷,使用適量的抗菌素,控制繼發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