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理因素:骨癌疾病的這種物理病因是指一切的電離輻射,如:X線、鐳、氫、鍶、放射性同位素等,這些輻射都是有可能會通過人體內或人體外,如人多接觸到這些輻射,是會誘發骨癌疾病的發生。而在放療過量也是能夠促使骨肉瘤疾病的出現,這種疾病在臨床上是被稱為是放射後的骨肉瘤疾病。
2、疾病的惡化:一旦患者有發生軟骨瘤、骨軟骨瘤、成骨細胞瘤等良性的骨腫瘤疾病,或者是腫瘤的病變,這時就應該及時到醫院去進行治療,以免會出現發生腫瘤的惡變,而形成肉瘤的可能,這也是導致骨癌疾病的發生的最常見的病因。而骨癌疾病的發生也有可能和它們生物學的特性、病期、手術、感染或者是病理件的骨折有關。
3、化學物質的因素:在日常生活當中,我們要接觸的化學物質有很多,而這些又是會對我們的身體產有生慢性的刺激,從而導致骨癌疾病的發生,所以我們重視這個問題。在通過進行動物的試驗,我們有了解到,一些化學物質是有可能會誘發骨肉瘤的發生,就像:甲基膽蒽等這些化學物質。這也是可導致骨癌疾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