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影響骨盆環完整的骨折:
①單純一處骨折,無合併傷,又不需復位者,臥床休息,仰臥與側臥交替(健側在下)。早期在床上做上肢伸展運動、下肢肌肉收縮以及足踝活動。
②傷後1周後半臥及坐位練習,並作髖關節、膝關節的伸屈運動。
③傷後2-3周,如全身情況尚好,可下床站立並緩慢行走,逐漸加大活動量。
④傷後3-4周,不限制活動,練習正常行走及下蹲。
2、影響骨盆環完整的骨折:
①傷後無合併症者,臥硬板床休息,並進行上肢活動。
②傷後第2周開始半坐位,進行下肢肌肉收縮鍛鍊,如股四頭肌收縮、踝關節背伸和蹠屈、足趾伸屈等活動。
③傷後第3周在床上進行髖、膝關節的活動,先被動,後主動。
④傷後第6-8周(即骨折臨床癒合),拆除牽引固定,扶拐行走。
⑤傷後第12周逐漸鍛鍊,並棄拐負重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