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療效判定標準
(1)基本冶愈:①肉眼視色素斑面積消退>90%,顏色基本消失;②評分法計算,治療後下降指數≥0.8;③色素沉著區域皮膚圖像測量療效評定單位ID值≥55。(ID值:根據黃褐斑患者皮損區域色素沉著治療前和治療後的積分密度值的改變而計算出的相對值。)
(2)顯效:①肉眼視色素斑面積消退>60%,顏色明顯變淡;②評分法計算,治療後下降指數≥0.5;③色素沉著區域皮膚圖像測茸療效評定單位,D值≤15。
(3)好轉:①色斑面私{消退>30%,顏色變淺;②評分計算,治療後下降指數≤0.3;③色素沿著區域皮膚圖像測量療效評定單位,D值≥5。
(4)無效:①色斑面積消退<30%,顏色變化不明顯;②評分計算,治療後下降指數≥0;③色素沿著區域皮膚圖像測量療效評定單位ID值≥1。
2.對妊娠的影響
鑑於黃褐斑常見於健康婦女,可考慮為正常生理現象。從青春期到絕經期均有發生,特別多見於妊娠期第3~5個月,妊娠期發生的黃褐斑又稱妊娠斑,有50%~75%的孕婦可以出現。皮損多侷限於面部,以臉中部型最常見。多數皮損在分娩後1年內消退,但下次妊娠時還可再發,少數持續存在。原有黃褐斑者妊娠期可加重,這是由於懷孕期間體內的各種激素分泌異於常人。面部色素沉著的發生可能是由於雌激素刺激黑素細胞;孕激素增加,促進黑素體的轉運和擴散和色素沉著的發展。在豚鼠實驗中雌激素及黃體酮的聯合作用發生色素沉著,比分別單用其一者要強。還有人研究在妊娠期有MSH的分泌增加、血清銅增加、血中性激素(SH)值降低。這些變化均可能使黑素細胞的功能活躍。
因黃褐斑對孕婦和胎兒健康影響不大,分娩後多數可消失,故不推薦妊娠期用藥治療,若分娩後未消失可再按上述療法治療。絕大多數祛斑藥物對胎兒安全係數不高,若妊娠期必須用藥,則推薦選用維生素c、維生素B和維生素E,但過量應用維生素對孕婦和胎兒也是弊大於利。王二酸、水楊酸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等級為B級,妊娠期可以外用,無致畸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