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療法 適當休息,凡有高熱、大咯血、自發性氣胸及心肺代償功能不全的患者,應臥床休息,待病情改善後,應適當活動;一般患者在治療中不必停工休息,只需加強休息,減輕體力活動,注意營養。
2.對症療法 如止咳祛痰治療,加強營養。
3.抗結核藥物治療 即基礎治療或化療。
(1)化療原則:早期、聯用、適量、規律、全程。
(2)化療方法:頓服療法、間歇療法、不住院治療、短程療法、超短程療法、監督(督導)治療(DOT或DOTS)
(3)常用藥物:常用殺菌藥中異煙肼、利福平為全殺菌藥,鏈黴素、吡嗪酰胺為半殺菌藥。常用抑菌藥如對氨柳酸鈉、乙胺丁醇、卡那黴素、捲曲黴素、丙硫異煙胺、氨硫脲(見表7-3-3)。常用新藥如利福噴丁、丁胺卡那黴素、力排肺疾、氟氧沙星、環丙沙星等。複合藥中如衛肺特與衛肺寧。
(4)標準化療方案:應當遵守標準化療方案的原則,即標準化療方案應由三種殺菌藥組成,其中兩種必須是全殺菌藥,全程必須用兩種全殺菌藥(HR),如HRZ/HR。我國應當執行衛生部審定《全國結核病防治工作手冊》推薦的國家統一標準化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