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的斜視並不象成人那樣,確診後立即手術或推遲一段時間均無大關係。因為成人斜視患者雙眼視功能大都全喪失,手術只是解決外觀問題。兒童斜視手術的目的是為了促進融象及兩眼視機能發育和恢復達到功能性治癒。多數人主張應於兩眼視反射形成及鞏固之前手術。一般完成兩眼視機能發育的年齡約為6歲,故於兒童上小學之前手術矯正斜視,治療弱視最為理想。具體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出生後或6個月以內發現的先天性內斜視,手術應在雙眼視功能發育之前的1~2歲進行;6個月以後發生的內斜視,切不可馬上手術,一定要先散瞳驗光,如有遠視,先戴足量矯正眼鏡3~6個月,如果內斜完全矯正,則不必手術,繼續戴鏡即可治癒,如戴鏡6個月以上,內斜僅是減輕,殘存斜視應儘早手術,戴鏡後斜視無變化者,更應早做手術。單眼性內斜視可先採用遮蓋療法,促使變成交替性斜視,然後再行手術,這樣對恢復雙眼視功能更有利。如遮蓋半年以上仍無效,也可手術治療。
外斜視兒童應早期手術,尤其是間歇性外斜視雖有負鏡治療,輻輳訓練等保守治療方法,但這些方法僅能減輕斜視度數,多達不到治癒目的,該病首選手術治療,並應在未形成顯性外斜,雙眼視功能尚未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