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各系統中的不同種類的腫瘤,目前治療的適應證可以分為以下類別:
1.消化系統口腔部癌早期手術和放射療效相同,有的部位更適合於放射治療,如舌根部癌和扁桃體癌。中期綜合治療以手術前放射治療較好。晚期可作姑息性放射治療。食管癌早期以手術為主,中晚期以放射治療為主,另外頸段及胸上段食管癌因手術難度大、術後生活質量差等原因,一般行放射治療。肝、胰、胃、小腸、結腸、直腸癌以手術治療為主。結腸、直腸癌手術治療可能較放射治療有好處。早期直腸癌腔內放射的療效與手術治療相同。肝、胰癌的放療有一定姑息作用。
2.呼吸系統鼻咽癌以放療為主。上頜竇癌以手術前放療為好。不能手術者行單獨放療,一部分可以治癒。喉癌早期放療或手術治療,中晚期放療、手術綜合治療。肺癌以手術為主,不適合手術又無遠地轉移者可行放射治療,少數可以治癒。小細胞未分化型肺癌要行放療加化療。
3.泌尿生殖系統腎透明細胞癌以手術為主,手術後放療有一定好處。膀胱早期以手術為主,中期手術前放療有一定好處,晚期可做姑息治療。腎母細胞癌以手術、手術與放療化療三者綜合治療為好。睪丸腫瘤應先手術,然後行手術後放療。子宮頸癌早期手術與放療療效相同,Ⅱ期以上只能單純放療,且療效較好。子宮體癌以手術前放療為好,不能手術者也可放射治療。
4.乳腺癌以手術治療為主凡Ⅰ期或Ⅱ期乳癌,腫瘤位於外側象限,腋窩淋巴結陰性者手術後不做放療,Ⅰ期而腫瘤位於內側象限或Ⅱ期乳癌皆作手術後放療。Ⅲ期手術前照射也有好處。對早期乳癌採用"保乳術"後對乳腺及淋巴引流區進行放療,療效也很好。
5.神經系統腫瘤腦瘤大部分要手術後放療。髓母細胞應以放療為主。神經母細胞瘤手術後應行放療或化療。垂體瘤可放療或手術後放療。
6.皮膚及軟組織惡性腫瘤皮膚黏膜(包括陰莖及唇)早期手術或放療均可,晚期也可放療;黑色素瘤及其他肉瘤,應以手術為主。也可考慮配合放療。
7.骨惡性腫瘤骨肉瘤以手術為主,也可作手術前放療。骨網織細胞肉瘤、尤文瘤可行放療輔以化療。
8.淋巴類腫瘤Ⅰ、Ⅱ期以放療為主,Ⅲ、Ⅳ期以化療為主,可加用局部放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