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4-02-03 02:48

  美國CDC(國家疾病控制中心)1982年的"兒童鉛中毒指南"規定:血鉛水平超過或等於100ug/L,無論是否有相應的臨床症狀、體症及其他血液生化變化即可診斷為"兒童鉛中毒",並且把兒童的血鉛水平分為五級,用以表示不同的鉛負荷狀態。鑑於鉛毒對兒童危害的無閾值性,近年來發達國家及我國政府提出開展"零鉛工程(即體內含鉛量為'零'的理想水平)"。目前,部分發達國際及我國大城市的醫療兒童保健機構已將兒童鉛中毒的診斷標準確定為50μ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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