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腰圍
是反映脂肪總量和脂肪分佈結構的綜合指標。WHO推薦的測量方法是:被測者站立位,兩腳分開25-30cm,體重均勻分配,測量位置在水平位髂前上棘和第12肋下緣連線的中點,測量者坐在被測者的一旁,將軟尺緊貼軟組織,但不能壓迫,測量值精確到0.1cm。
二、腰臀比
是腰圍和臀圍的比值。臀圍是環繞臀部最突出點測出的身體水平周徑。
超重和肥胖的判斷標準
體重是成正態分佈的數據,超重和肥胖症與體重有關,但單純體重不能充分反映體內脂肪的含量,一般根據體重指數、腰圍、腰臀比來判斷,其切點的制定是人為的,主要通過大規模的流行病學調查,依據人群得到的統計數字以及所測指標與健康危險的相關程度定出。現行有下列幾種判斷標準。
體重指數
2000年國際肥胖特別工作組提出亞洲成年人體重指數正常範圍為18.5-22.9 kg/ m2;小於18.5 kg/ m2為體重過低;等於或超過23.0 kg/ m2為超重;23.0-24.9 kg/ m2為肥胖症前期;25.0-29.9 kg/ m2為I度肥胖症; 等於或超過30.0為kg/ m2為II度肥胖症。鑑於我國人群的肥胖症類型不同於西方,應有自己的分類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