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性皮炎症狀表現為紅斑、水皰、大皰、滲出、糜爛、皮膚肥厚、苔癬樣變等改變,臨床上多為急性經過,但長期反覆接觸某種致敏物質,也可使皮炎呈慢性經過。常見表現如下:
皮損分佈。皮損常分佈在接觸部位,有一定形態,界限清楚,且與致病物的接觸方式有關。可根據發病部位尋找可能的發病原因,如頭面部接觸性皮炎常考慮化妝品及染髮劑過敏,對內褲染料過敏引起的皮損可呈褲形分佈。
皮損特點。境界清楚的紅斑、丘疹、丘皰疹,嚴重時紅腫明顯並出現水皰或大皰。皰壁緊張,內容澄清,水皰破後為糜爛面,嚴重者(如強酸、強鹼作用)可發生表皮剝脫,甚至壞死。在皮膚組織比較疏鬆處如面部、陰囊等處常有明顯腫脹。有時由於接觸物的刺激性較弱,或濃度較低,則症狀發生緩慢,皮損開始可呈亞急性表現,為輕度紅斑、丘疹、境界不清楚。若病因不能及時發現而長期反覆接觸後發病,則呈慢性溼疹樣變,皮損呈輕度浸潤、增厚及苔蘚樣變,如洗滌劑引起的手部接觸性皮炎。
自覺症狀。自覺瘙癢、燒灼感,間有疼痛。皮損泛發者,可有發熱、頭痛、不適等全身症狀。
病程有自限性。皮炎症狀在數日內發展至高峰,若已脫離與致病物的接觸,可於1~2周內逐漸消退,留有暫時性色素沉著。少數患者在反覆接觸過程中,對接觸物的敏感性逐漸降低或耐受性提高,發生脫敏耐受狀態而好轉或痊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