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確定治療原則和選擇療法之前,應確定結核病的類型和現階段病灶進展及好的情況,並檢查肺以外其他部位有無活動性結核存在。同時遵循以下治療原則:
1.早期病變中的細菌多,藥物容易發揮作用;
2.劑量適宜既能發揮最大殺菌或抑菌作用,同時患者也易耐受,毒性反應不大;
3.聯合用藥可防止耐藥性產生,聯合用藥還可針對各種代謝狀態細菌及細胞內外菌選藥,已達到強化藥效的目的;
4.用藥不能隨意間斷,間歇療法在劑量及間隔上有特定要求,用法也有一定規律,不屬間斷療法;
5.化療要堅持全程,目的在於消滅持存菌,防止復發,全程不一定是長程。只有遵循以上五個原則、早期、適量、聯合、規律、全程,才能確保治療徹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