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厥發作前少數可有先兆。如見到下列臨床徵象的任何一項,應警惕驚厥的發作:極度煩躁或不時“驚跳”、精神緊張、神情驚恐,四肢肌張力突然增加、呼吸突然急促、暫停或不規律、體溫驟升、面色劇變等。驚厥大多數為突然發作。
驚厥發作的典型臨床表現是意識突然喪失,同時急驟發生全身性或侷限性、強直性或陣攣性面部、四肢肌肉抽搐,多伴有雙眼上翻、凝視或斜視。局部以面部( 特別是眼瞼、口唇) 和拇指抽搐為突出表現, 雙眼球常有凝視、發直或上翻, 瞳孔擴大。不同部位肌肉的抽搐可導致不同的臨床表現: 咽喉肌抽搐可致口吐白沫、喉頭痰響, 甚至窒息;呼吸肌抽搐可致屏氣、發紺, 導致缺氧;膀胱、直腸肌、腹肌抽搐可致大小便失禁;此外, 嚴重的抽搐可致舌咬傷、肌肉關節損害、跌倒外傷等。
驚厥發作每次為期數秒至數分鐘不等。部分患兒發作後肌肉軟弱無力、嗜睡, 甚至醒後仍然乏力。嚴重持續驚厥或頻繁驚厥中間無清醒期持續超過30分鐘,稱為驚厥持續狀態, 有時還伴有暫時性癱瘓(Todd氏癱瘓)。新生兒期的驚厥發作往往表現不典型, 可表現為輕微的侷限性抽搐如凝視、眼球偏斜、眼瞼顫動、面肌抽搐、呼吸不規則等。由於幅度輕微, 表現不典型, 常常易被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