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肝炎患者在肝功能正常並且自身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懷孕和生育,生育之後緊接著的問題就來了,肝炎母親是否可以像正常人一樣對嬰兒進行母乳。
肝炎母親能否以母乳餵養孩子主要根據母親肝功能及肝炎病毒複製的情況來決定。
肝功能不正常的母親不能母乳餵養孩子。因為母乳餵養需要肝臟做更多地工作以合成更多的蛋白質,完成更多代謝任務,使得肝臟負擔加重,容易因過勞而發病。
如果肝功能正常,則要看母親體內病毒複製的情況來決定。若是處於病毒複製活躍狀態的母親,則最好不要母乳餵養孩子,因為這時傳染性很強,孩子容易被感染,所以嬰兒出生後要及時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同時,“大三陽”的母親最好不要母乳餵養,而“小三陽”的目前則可以酌情考慮。
總之,肝炎母親育兒後,如果情況允許母乳則最好,否則,可以以奶粉代之,奶粉同樣能滿足嬰幼兒營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