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應蒐集現場物品,包括嘔吐物、剩餘食物、器具、大小便等,以便於就診時供醫護人員參考。對於懷疑藥物急性中毒的患兒,病情輕者,先做觀察並給於一般處理。可以將患兒移離毒物汙染場地,往往勝過以後數小時甚至數日的治療。毒物汙染的衣物要立即脫掉,並用大量清水反覆洗試接觸毒物的皮膚15分鐘以上。
忌用熱水,以微溫為宜。眼內染毒可用生理鹽水或清水徹底清洗,特別是強酸或強鹼類濺入眼內,更需反覆沖洗,時間不少於半小時。對於口服攝入的毒物,除非是毒物性質不許可,如強酸、強鹼等腐蝕劑或吞服煤油、汽油,以及患兒神志不清不能配合外,否則應對所有攝入毒物進行清除。
一般毒物在吞服6小時內均應催吐,可以喝大量的微溫鹽水(半量鹽加入250毫升水)或牛奶3-4杯後,用棉棒、筷子或手指等刺激咽部催吐。
誤服強酸者可先服用蛋清水1000-1500毫升,以稀釋酸的濃度,繼之可口服蛋清、牛奶、豆漿200毫升或花生油150毫升,忌服碳酸氫鈉。誤服強鹼者可先服用醋以中和之,然後服用生蛋清、牛奶或植物油。經採取上述措施後,患兒病情仍無好轉甚至惡化,則需立即送往醫院搶救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