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界因素
(1)化學因素:如烷化劑、多環芳香烴類化合物、氨基偶氮類、亞硝胺類、真菌毒素和植物毒素等,可誘發肺癌、皮膚癌、膀胱癌、肝癌、食管癌和胃癌等。
(2)物理因素:電離輻射,如X線可引起皮膚癌、白血病等,紫外線可引起皮膚癌,石棉纖維與肺癌有關,滑石粉與胃癌有關,燒傷深瘢痕和皮膚慢性潰瘍均可能發生癌變等。
(3)生物因素:主要為病毒,其中1/3為DNA病毒,2/3為RNA病毒。DNA病毒如EB病毒與鼻咽癌、伯基特淋巴瘤有關,人類乳頭狀病毒感染與宮頸癌有關,乙型肝炎病毒與肝癌有關。RNA病毒如T細胞白血病/淋巴瘤病毒與T細胞白血病/淋巴瘤有關。此外,幽門螺桿菌感染與胃癌發生也有關係。
2. 內在因素
(1)遺傳因素:真正直接遺傳的腫瘤只是少數不常見的腫瘤,遺傳因素在大多數腫瘤發生中的作用是增加了機體發生腫瘤的傾向性和對致癌因子的易感性,如結腸息肉病、乳腺癌、胃癌等。
(2)免疫因素:先天性或後天性免疫缺陷易發生惡性腫瘤,如丙種蛋白缺乏症患者易患白血病和淋巴造血系統腫瘤,腎移植後長期應用免疫抑制劑的患者,腫瘤發生率較高,但大多數惡性腫瘤發生於免疫機能“正常”的人群,主要原因在於腫瘤能逃脫免疫系統的監視並破壞機體免疫系統,機制尚不完全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