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凡是身體健康的已婚育齡婦女均可使用避孕藥,但處於下列情況的婦女不宜使用口服避孕藥:
1、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腎炎的婦女不宜服用。因為進入體內的避孕藥都在肝臟進行代謝,經腎臟排洩,如果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腎炎的婦女使用,將會增加肝、腎負擔。
2、患有心臟病或心功能不良的人不能使用。避孕藥中的雌激素能使體內水、鈉等物質滯留,會加重心臟負擔。
3、有高血壓的婦女不宜使用。少數婦女用藥後會使血壓升高。
4、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者不宜使用。由於服用避孕藥後,可能會使血糖輕度升高,使隱性糖尿病變為顯性,故對患有糖尿病的女性會產生不良影響。
5、甲狀腺功能亢進的婦女,在沒有治癒前,最好不要使用避孕藥。
6、乳房良性腫瘤、子宮肌瘤以及各種惡性腫瘤患者不宜使用,以免對腫瘤產生不良影響。
7、過去或現在患有血管栓塞性疾病(如腦血栓、心肌梗塞、脈管炎等)者不能使用。避孕藥中的雌激素,可能會增加血液的凝固性,會加重心血管疾病的病情。
8、患慢性頭痛特別是偏頭痛和血管性頭痛的婦女不宜使用,否則會加重症狀。
9、過去月經過少者,最好不用。長期使用避孕藥可使子宮內膜呈萎縮狀態,更會減少月經量。
10、哺乳期婦女不宜使用。避孕藥可使乳汁分泌減少,並降低乳汁的質量,還能進入乳汁,對哺乳兒產生不良影響,所以哺乳期婦女不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