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球沒有器質性病變,而矯正視力又達不到正常,這種視力低下的情況,稱為弱視。發病率在兒童中佔2.83%。 弱視的病因,可分為以下幾方面: 1
.斜視性弱視:一眼為斜視時,斜視眼的黃斑功能長期被抑制,就形成了弱視。
2.屈光參差性弱視:由於兩眼的屈光參差較大,屈光不正較重的眼,日久逐漸發生弱視。
3.形覺剝奪性弱視:在嬰幼兒期,由於先天性白內障,或上瞼下垂而遮擋瞳孔,致使視覺發育不好而造成弱視。
4.先天性弱視:發病機理目前尚不十分清楚。可能是由於在出生時,視網膜等處發生了小的出血病灶,而影響了視功能的正常發育。
5.屈光不正性弱視:多為雙側性,發生在沒有戴過矯正眼鏡的高度屈光不正者。且多見於遠視屈光不正。無需特殊治療,配戴合適眼鏡,視力自能逐漸提高。 弱視的診斷方法是,做視力檢查和眼底檢查。最精確可靠的檢查方法是,用視覺誘發電位或誘發反應檢查。
弱視與近視的區別,在於通過精確驗光矯正視力,能達到1.0者為近視,如不能矯正者,則為弱視。 弱視有中心注視及旁中心注視兩類,不同注視的治療方法也不同。中心注視性弱視,目前都主張遮蓋健眼,訓練弱視眼。令患者用弱視眼做些用精細目力的工作,如描圖、穿針等。但要注意遮蓋健眼時間不能過長,因健眼遮蓋過久後,也會產生弱視。另可用交替遮蓋法,即弱視眼與健眼交替遮蓋,以訓練弱視眼的功能。旁中心注視性弱視的治療方法,有後像法、紅色濾光膠片法、壓抑法及視刺激器等方法。這些須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治療。要強調在幼年時期開始治療,因為在幼年期經正確的治療後,黃斑區功能仍能恢復。超過12歲就很難恢復至正常了。此外,不同病因所引起的弱視的後果,是各不相同的。斜視性、屈光參差性及屈光不正性弱視,經過及時的治療,或正確的矯正視力,後果是較好的。而形覺剝奪性及先天性弱視,後果則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