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兒童弱視診斷新標準?根據中華醫學會在2010年制定的最新弱視診斷標準,弱視是指患兒在生長髮育時期,眼部沒有器質性變化,但是存在在著斜視,和沒有矯正的屈光參差和高度屈光等情況,這類兒童應該進行矯正,矯正的最佳時間為三歲以下兒童0.5,四歲到五歲的為0.6,七歲的為0.7。這也是因為隨著我國兒童患者弱視在不斷增大的形勢之下來進行改變的。
步驟/方法:
1、 現在的眼科學規定,8歲以下的幼兒矯正視圖如果降到0.9以下,那麼就可以確定為弱視,目前我國弱視群體非常多,這類幼兒並不是因眼病而造成的,因此是可以通過科學的矯正來達到視力健康的。
2、 現行的標準把弱視群體進擴大化了,這也是為了幼兒的視力來進行一步做調整,能夠讓更多的幼兒的視力得到矯正,以避免在未來的生活中給孩子帶來更不利的影響,這方面家長更應該多注意。
3、 弱視對兒童來說,通過一定的矯正方法是可以改善的,但是如果錯過了最佳的治療時間則會造成終生性的弱視,因此在矯正的最佳時間,家長或學校應該對孩子負起責任來。要積極進一步治療。
注意事項:
弱視的分類是斜視性弱視,屈光參差性弱視,屈光不正性弱視和形覺剝奪性弱視,這些弱視通過一定的矯正手段是可以得到很大程度改善的,因此無論是學校或家長都應該在這方面進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