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治療
手術治療是治療惡性腫瘤最重要的手段,尤對早、中期惡性腫瘤應列為首選方法,某些早期腫瘤經手術切除,可完全治癒、長期存活。常用手術種類:
1.根治性手術適於早、中期癌腫。手術切除範圍包括癌腫所在器官大部分或全部,並連同一部分周圍組織或區域淋巴結的一次性整塊切除。
2.姑息性手術對較晚期的癌腫,病變廣泛或有遠處轉移而不能根治切除者,採取曠置或腫瘤部分切除的手術,以達到緩解症狀的目的。
無論根治性或姑息性切除術,均應考慮手術創傷對全身或腫瘤發展的影響,重視適應證選擇,術前準備和術後處理。
放射治療
放射治療(放療)利用射線對組織細胞中DNA促使變化,染色體畸變或斷裂,液體電離產生化學自由基,終於會引起細胞或其子代失去活力達到破裂或抑制腫瘤生長。射線對正常組織細胞有損害作用,尤其光輻射量增大時容易損害造血器官和血管組織,引起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皮膚粘膜改變,胃腸反應等。
化學治療
化學治療(化療)又稱抗癌藥治療。主要適用於中、晚期癌腫的綜合治療。臨床上對絨毛膜上皮癌、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惡性淋巴瘤等化療效果較好;對其他惡性腫瘤,化療可輔助手術或放療。纖維肉瘤、脂肪肉瘤等化療不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