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熱是指體溫因某種原因超過正常範圍,腋下溫度37度以上,口腔溫度37.3℃以上,直腸溫度37.6℃以上,即可認為是發熱,西醫認為原因大多為感染或傳染病及非感染疾病,如細菌、病毒、真菌、支原體等感染;無菌組織損傷;中樞發熱、癌熱、變態反應引起發熱、產生散熱異常等。發熱是臨床最常見症狀之一。
但在臨床上可以看到很多無名發熱的患者,在醫院裡做了各種檢查,血常規、尿常規、甲狀腺激素、各種病毒、免疫檢查、各種結核檢查、骨穿等等,結果都是正常,最後只有給予激素治療,不了了之,長期服用,甚麼時候是頭?有些患者反覆發熱,一次次重複上面的檢查,每次都花費頗多,最後不得已還是給予激素。
中醫從黃帝內經開始就對發熱有很深刻的認識,認為發熱 病因有外感和內傷之分。《證治匯補?發熱》中載:“經曰:陰虛則內熱,此一端也,其他除感客邪之外,有勞力勞色、氣鬱火鬱、傷食傷酒、挾瘀挾痰、瘡毒虛煩、皆能發熱,宜熟辨之。外感發熱多以高熱為主 有風熱證、風寒證、暑溼證、溼熱證、肺熱證、胃熱證等;內傷發熱多以低熱為主 可見肝鬱發熱、瘀血發熱、氣虛發熱、血虛發熱、陰虛發熱、陽虛發熱等。外感發熱與內傷發熱鑑別點在於:兩者雖均有發熱,但外感發熱起病較急而病程較短,呈持續性,熱度大多較高,發熱初期大多伴有惡寒,其惡寒得衣被而不減,常兼有頭疼身痛、鼻塞、流涕、咳嗽、脈浮等證;內傷發熱指以內傷為病因,臟腑功能失調、氣血水溼鬱遏或氣血陰陽虧虛為基本病機,起病緩慢而病程較長,呈間歇性,多為低熱,或自覺發熱,或五心煩熱,表現高熱者較少,不惡寒,或雖有怯冷,但得衣被則除,多兼見頭暈、神疲、自汗、盜汗、脈弱無力等症。
常見分型治療
1、陰虛發熱:本證以陰虛為本,虛火為標,治標之劑只可暫用,不宜久服。待發熱減退,則應削減清熱除蒸之品,逐漸加強滋陰培本之品。
2、陽虛發熱:浮陽升騰或外越只宜引火歸元,切不可複用寒涼折傷陽氣。
3、血虛發熱:根據古人“有形之血不能自生,生於無形之氣也”的理論,治療本證既要大補已虛之陰血,又要重視益氣健脾,以資氣血生化之源。
4、溼熱發熱:本證溼熱內蘊、三焦失利,治宜清疏芳化,暢通上下,使溼濁化則熱自除。不宜使用寒涼利導,更不可辛散發汗以求退一時之熱。
5、氣虛發熱:本證治法以補氣健脾甘溫除熱,補氣昇陽以黃芪為主,升麻、柴胡用量宜小,不可過量以防發散傷正。
6、瘀血發熱:本證重在活血化瘀,不可投苦寒或滋補。《醫讀隨筆》曰:“若誤以為實火而用寒清,以為陰虛而用滋補則瘀血益固。”
7、食滯發熱:本證治以消食化滯為主,消除食滯則熱自除。
8、肝鬱發熱:本證治以疏肝洩熱,因肝藏血主疏洩,氣滯則血滯,鬱火則傷陰血。因此,疏肝不可過散以防耗血伐肝,疏中兼養,瀉中寓補,方為合宜。
總之中醫對發熱有一套頗具特色的理論認識及治療方藥,對西醫各種檢查都不能診斷的無名發熱,具有較好的療效。除強調辨證論治外、重視發熱、養生調護。藥物治療同時配合針灸、外治、食療等。患者應注意休息,清淡飲食、多飲果汁及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