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人們普遍認為中藥對人體沒有毒副作用,因此可以任意選用、長期服用;今天,有些人又因“關木通”等藥可以損傷人體腎臟的一些臨床報導,而談到“龍膽瀉肝”等含有“關木通”的中成藥色變,惟恐避之不及。其實,兩種觀念都是人們對中藥應用上的誤解。筆者就如何看待中藥的毒副作用,略談拙見。
1、一切中藥對人體都有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
中醫本身就是利用藥物的毒性治療疾病。正如《周禮》所說:“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共醫事”。然而,中醫對藥物毒性的認識,是指藥物的偏性,即熱藥有熱毒、寒藥有寒毒,等等。藥物的偏性(毒性),正是中醫用藥治病的依據。因為中醫是在辨證的基礎上,用藥之偏性,治人之偏差。熱病用寒藥,寒病用熱藥;虛者補之,實者瀉之等。如辨證不準,用藥不當,使寒者寒之,熱者熱之,虛者損之,實者補之。所用之藥,自然會對人體產生毒副作用。如《醫法圓通》所說:“病之當服,附子、大黃、砒霜皆是至寶;病之不當服,參芪、鹿茸、枸杞皆是砒霜。”
因此,我們要面對現實,承認不僅“關木通”、“龍膽瀉肝”,在用之不當時,可以造成對人體腎臟的損害。而且,一切中藥,如不能夠準確地把握其應用的標準、尺度(中醫藥的標準尺度),均可對人體的不同臟器,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害。這就如同人們早已認識到西藥有毒副作用,而不能任意、隨便、長期服用一樣;中藥同樣也有毒副作用,也同樣不能任意、隨便、長期服用。中藥應在中醫大夫正確的指導下應用。
2、中醫用中藥可避免其毒副作用的出現。
早期的中醫治病的過程中,發現不僅用藥不準,可以對人體產生毒副作用,既使使用藥準確,也常常是治此礙彼。因此,在長期臨床用藥的實踐中,中醫總結出了一套非常完整的理論體系。這就是中醫學用中藥治病,採取“君、臣、佐、使”的複方製劑,從而提高了藥物的治療作用,避免了藥物的毒副作用。可見,中藥在幾千年的應用過程中,給人們留下安全有效、沒有毒副作用的良好印象,並非中藥本身之功,而是中醫用中藥治病之功。
3、有關中藥毒副作用的臨床報導,非中醫藥本身之過。
應用中藥產生的毒副作用,在於用藥的人沒按中醫理論體系指導臨床用藥。甚至,有根本就不懂中醫藥理論體系的人(包括那些根本就沒有真正學懂中醫藥理論及臨床應用的所謂的中醫大夫),按症狀、按西病名,胡亂地用中藥給病人治病;也有病人自己按症狀、按病名,選藥治病。脫離中醫藥學辨證論治的理論體系,用中藥治病產生的毒副作用,怎麼能夠將責任歸罪於中醫藥本身呢?
4、通曉中醫理論的人,才能用中藥為人類治病。
因為中醫治病,是針對人體的氣血陰陽、寒熱虛實的病理機制,選用相應中藥的偏性治療疾病,而不是針對病名、症狀選藥治病。以感冒為例來說,要用中醫的理論分析其感冒的病機是風寒束表,還是風熱犯肺;是風寒束表,閉熱於內,還是風寒束表,閉溼於內,等等。病機不同,治法用藥就不同。因此,感冒清熱沖劑絕不能治療所有人的感冒,同時也不能治療一個病人所有時期的感冒。用藥不當,必將產生毒副作用。感冒的治療,尚且如此。何況那些發病機理十分複雜的急慢性疾病呢!只有通曉中醫理論,按中醫的思維方式用藥,才會避免中藥毒副作用的出現。因此,把中藥作為非處方用藥,讓不懂中醫理論的大夫或病人隨便任意選用,是政策上的失誤,當然會造成很多臨床上的誤治。
“關木通”、“龍膽瀉肝”對人體腎臟的損害,非“關木通”、“龍膽瀉肝”本身之過。而是那些違背中醫理論,長期亂用“關木通”、“龍膽瀉肝”減肥、瀉火、排毒之類的人的過錯。如不解決人違背中醫理論,亂用中藥的問題,而只是一味地封殺“關木通”、“龍膽瀉肝”,今後必將還會不斷地出現更多其它中藥,對人體不同器官損害的臨床報導。難道我們都要一一的封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