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確診腎絞痛後,醫生會根據患者就診時的疼痛程度,伴隨症狀如噁心、嘔吐以及對止痛藥物的反應做相應治療。治療用藥一般有個梯度:
①疼痛能耐受或腎絞痛後餘痛,可選擇口服止痛劑和解痙藥物。
②疼痛難以耐受,就應肌肉注射阿托品(解痙藥物),一般15—20分鐘起作用,但有口乾、心跳加速等副作用。
③疼痛劇烈或肌注阿托品20分鐘後疼痛仍末緩解者,通常需要注射毒麻類藥物如杜冷丁或嗎啡,其止痛作用強,同時有鎮靜作用,肌注後15—20分鐘顯效,可維持4—6小時。但不宜多次使用,以免成癮。④如經上述處理疼痛仍未緩解,就需要靜脈輸液了。有少數頑固的腎絞痛患者,短時間內對各種止痛劑都不敏感,只能在藥效的作用下慢慢緩解。
腎絞痛並非獨立的一種疾病,而是一種症狀。就發病規律而言,腎絞痛伴有血尿,大多由腎與輸尿管結石引起,但這不是結石所特有的症狀。因此腎絞痛發作緩解後,必須進一步檢查病因做相應的治療,否則可能存在以下兩大危險:
首先,不能及時發現尿路梗阻。腎絞痛最常見的原因是尿路結石,有時結石在腎盂或輸尿管中嵌頓,不一定出現絞痛,但可以引起梗阻,導致不同程度的腎積水。久而久之,腎積水可以日益加重,最後導致腎功能喪失。在此過程中,患者僅有輕微腰痠或沒有明顯的症狀,容易被忽視。有人把腎臟比做“啞巴”器官,意思是自身有了較嚴重的病變,卻沒有明顯反應,這也是腎絞痛容易被忽視的主要原因。
其次,可能延誤腎腫瘤、結核等重要疾病的診斷。任何原因的腎出血,如形成血塊通過輸尿管時,都會刺激輸尿管而發生痙攣,造成梗阻,出現像腎結石一樣的絞痛。因此,腎絞痛後腹部X線拍片看不到結石,不等於就沒有問題。
凡有過腎絞痛發作者,應經常化驗小便,如發現有血尿,即使無絞痛發作,也說明病變仍存在。必要時,可做B超、靜脈腎盂造影等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