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神運動性發作:表現為發作突然,意識模糊,有不規則及不協調動作(如吮吸、咀嚼、尋找、叫喊、奔跑、掙扎等)。病人的舉動無動機、無目標、盲目而有衝動性,發作持續數小時,有時長達數天。病人對發作經過毫無記憶。
2、侷限性發作:一般見於大腦皮層有器質性損害的病人表現為一側口角、手指或足趾的發作性抽動或感覺異常,可擴散至身體一側。當發作累及身體兩側,則可表現為大發作。
3、複雜部分性發作:此類發作伴有意識障礙,對發作經過不能回憶,也可表現為凝視以及自動症如咂嘴、咀嚼、摸索、遊走、撥弄、發哼聲,喃喃自語或其他症狀和體徵。
癲癇病發作起來,形式有很多種。最常見的是全身強直痙攣性發作,表現為突然跌倒在地,口吐白沫,全身肌肉發硬,頭向後仰,上肢用力彎曲,下肢伸直,數秒至數十秒後轉為四肢有節律的抽動,持續數分鐘後發作停止,意識可部分喪失。癇病早期發作先兆發生於患者的意識喪失之前、記憶仍完整的時候,此時,從外表觀察不出任何的異常情況,病人是清醒的,是有記憶力的,當出現癲癇的早期症狀後,患者會完全喪失意識,發作先兆主要是指患者的感覺,年幼兒和智力低下者往往表達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