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多長時間做一次檢查?
早孕時一定到醫院檢查一次:醫生將詢問你停經後的情況以及夫妻雙方有無與妊娠相關病史及遺傳病家族史,測量體重及血壓,做婦科檢查,瞭解子宮大小與孕周是否相符,從而初篩某些高危因素。如果12孕周內確診早孕並繼續妊娠者將進行登記及檢查,建圍產病歷,以後按期複診,一般應在4個月開始,每4周檢查一次至28周;28~36周每兩週一次;36周後每週一次至分娩。孕期檢查一般需10~12次。
每次檢查的主要內容為:詢問前次產前檢查後,有無異常情況出現,檢查有無水腫、貧血等情況,測量體重、血壓、宮高、腹圍,複查胎方位,聽胎心,必要時進行B超檢查瞭解胎兒在宮內情況,複查尿常規及血常規。有高危因素者需要增加檢查次數。
2:第一次檢查前我需要做哪些準備?
第一次檢查前你要了解自己的直系親屬及愛人家族人員的健康情況。如果有可能一定要他和你一起檢查,特別是第一次,他應該回答既往健康狀況,有無遺傳病家族史,同時他也可以諮詢、瞭解與懷孕相關的許多問題,在整個孕期給予你最好的理解和幫助,同時分享懷孕所帶來的快樂。
第一次檢查時間應從確診早孕時開始。醫生一般要做雙合診檢查(陰道腹部聯合檢查)瞭解子宮大小與孕周是否相符,作為預測預產期的依據,對月經不規律者尤為重要。月經規律,但子宮大小與停經月份不符,則應進一步檢查明確原因,必要時給予治療。同時醫生將給你測量基礎血壓,檢查心肺,測血、尿常規及相關檢查,指導下一次檢查時間。對於有遺傳病家族史或分娩史者,醫生將會建議你做進一步檢查。對於不應繼續妊娠者,如孕早期病毒感染、接觸有毒物或患嚴重疾病等,醫生將有可能建議你終止妊娠。對於有異常但可以繼續妊娠的孕婦,將加強孕期監護,確保母嬰安全。
3:在以後約定的檢查中要檢查甚麼?
在以後約定的檢查中沒有第一次那麼全面,也不需要那麼長時間,每次檢查是為了瞭解前次產前檢查後有何不適,以便及早發現異常,早期治療。具體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詢問前次產前檢查後,有無頭暈、頭痛、眼花、陰道出血及胎動變化等異常情況出現。有助於保證孕婦和胎兒在整個妊娠期及分娩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測量並記錄體重及血壓,檢查有無水腫、貧血等情況,複查尿常規及血常規,瞭解有無尿蛋白及貧血等。檢查孕婦有無患心、肝、腎、肺等重要臟器疾病,有無陰道出血、浮腫、高血壓等妊娠併發症,並給予相應的治療措施。如果孕婦不宜繼續妊娠,可早做人工流產。
測量宮高及腹圍,瞭解胎兒大小判斷是否與孕周相符,同時檢查骨盆、產道、複查胎方位,瞭解胎位是否正常,聽胎心,必要時進行B超檢查瞭解胎兒在宮內情況。這樣可以確定胎兒發育是否良好,如有異常儘早予以矯正,如果無法矯正,可以早日製訂分娩計劃,保證母嬰安全。
最後醫生會給你進行孕婦衛生宣教,並預約下次複診日期。
4:我沒按時檢查該怎麼辦?
不少孕婦在開始出現某些早孕反應時不以為然,既不及時告訴家裡親人,更不主動去醫院檢查,一拖就是一兩個月。這樣,確定妊娠時,大多已是妊娠3 個多月了,已錯過了引起畸胎和容易造成流產的危險時期,忽視了早孕保健,對母子健康極為不利,甚至可導致嚴重後果。如果不按期進行產前檢查,就不能及時發現妊娠併發症及胎位、胎兒異常,是造成難產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實,按時到醫院進行孕期檢查,對大人和胎兒的健康都有益,而如果因為特殊情況沒及時到醫院檢查,就應儘快到醫院進行檢查,並且要向醫生說明在沒有檢查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情況,如有無腹痛、陰道出血、發燒、有毒物質接觸、頭痛、頭暈、眼花等不適,有無胎動異常、陰道流液等。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證大人和孩子的安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