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定義:夫婦婚後同居一年後,未採取任何避孕指施,由於男性方面的原因造成女方不孕者,稱為男性不育症。
多中心研究報告顯示:20%的不育症病因在男方,原因在女方的佔38%,夫婦雙方同時存在問題的佔27%,另外的15%是不明原因的不育症(即所謂的特發性不育)。故可以認為男性因素所致不育不少於50%。
WHO認為不育是一個影響男女的世界性問題,目前發達國家的發病率波動於10%-20%,美國約為15%。我國的情況同樣不容樂觀,廣東省計劃生育研究所2005年最新調查19595對夫婦的統計,廣東省初婚育齡夫婦不孕症發生率為14.7%。
男性不育從治療上看,主要著眼於提高精液質量,消除影響精液質量的因素(如感染、免疫、精素靜脈曲張等)和解除精道梗阻等幾個方面。治療手段可分為藥物治療、手術治療和輔助生殖技術等。所以,對於Y,一般建議連續用藥3-6個月,有效者可以繼續應用,使精子數量達到理想指標或者妻子懷孕;如果服藥 3-6個月後沒有任何改善或者依然不能恢復生育功能,可以採用體外精子處理後進行人工授精;對於治療無效的嚴重少精症,經驗性藥物治療不應該超過12個月,建議儘早選擇第二代試管嬰兒。值得一提的是,對一些西醫病因不明的不育症,採用中醫可以整體辨證施治,爭取達到自然受孕;對一些確實需要施行輔助生殖技術者,也可以增加妊娠成功率,這也是目前國內中西醫男科專家逐漸達成的共識。
此外,男性在治療不育症時,也應考慮到配偶的生育潛能,這將直接決定最後的結局。因為35歲女性的生育能力僅相當於25歲女性的50%,38歲時則降低到25%,超過40歲時則少於5%,女性年齡還是影響輔助生殖結果的主要因素。另外,單純依靠精液質量改善來評價治療效果並不充分,評價藥物治療效果的金標準是配偶妊娠和生育。